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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三轮车违法载人 景宁交警“零容忍”处罚

2021-04-16 16:04 来源: 通讯员:柳海涛

为扎实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景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实际,加强对三轮车交通违法的整治。

01

2021年3月31日

蓝某田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4人

途经鹤溪街道金山垟村时

被景宁交警查获

蓝某田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

违法载人被处行政拘留三日

罚款1000元

02

2021年4月14日

陈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4人

行驶至新海线1070公里500米路段时

被景宁交警查获

陈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被处行政拘留三日

罚款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十条规定: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适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汽车)。

对三轮车违法载人将怎么处罚?

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三轮车(含经鉴定属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且搭载乘员二人以上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罚款处罚。

景宁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从自身做起,共同抵制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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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曾芷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