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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落实村级报账员定期补助待遇工作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1月7日 10:10  

  为进一步提高村级报账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村级报账员队伍稳定性,近日,县政府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村级报账员定期补助办法》,该办法对在任村级报账员发放补贴标准做了具体规定,每年人均补贴2000元,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各村规模大小、其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付出的时间、取得的工作实绩等给予核定,具体补贴标准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该《办法》还对离任的村级报账员补贴发放也作了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是指建国以来担任村级报账员的离任人员,同时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累计任期10年及以上;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无固定工资收入;在任时或离任后,无因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和被追究过刑事处分的记录;无其他原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补助标准一律按照累计任职年限发放。

 

来源: 畲乡报  作者: 徐华聪  编辑: 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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