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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为民做主”变成“让民做主”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1月29日 17:16
梅岐乡推行政府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
“只要老百姓要求合理,我们代表就选这项工程。这样不仅能让老百姓充分参与进来,实事工程的落实也能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在日前召开的梅岐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季正满对自己投下的政府实事工程表决票颇感自豪,“政府通过代表票决制还权于民,项目由群众‘选定’并监督,政府花多少钱、用到哪里、使用效果都一目了然。”
今年的梅岐乡人代会,与往年不同的是,除了审议政府、财政预算、人大主席团等工作报告,40名人大代表还有个特殊议程,他们从一张写有12个候选实事工程备选项目的名单中,以无记名方式票选出2016年乡政府应该要做的10项工程,决定权真正交到了人大代表手中。按照惯例,办什么事,乡政府在收集民意之后,最终由政府决定。而今年,政府由“为民做主”变成了“让民做主”。
“人代会筹备期间,我们制定了票决程序,并单设了实事工程票决议程。”该乡人大副主席吴跃林告诉记者,在人代会上,代表们充分讨论,认真审议,对拟实施的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由全体与会代表采取差额票决的方式,最终当场确定10个项目作为该乡2016年实施的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票决结果一出,并不意味着代表们圆满完成了票决工作,乡人代会闭会期间,对于确定实施的项目,人大代表们又肩负起一项重要任务——监督工程实施。对于由自己参与投票,争取而来的实事工程,代表们自然比谁都关心。
此外,乡政府还将在翌年的人代会上就年度实事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专项工作报告,并由全体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真正实现了项目的征集体现民意、项目由人大代表决定、实施过程由人大代表监督、完成结果由人大代表评价。
“实事工程票决工作是一个从项目的征集、筛选、票决,到项目实施、跟踪、监督,最后由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实惠的过程。”该乡乡长刘建华介绍道,将实事工程项目的最终确定权完全地交到代表手中,使实事工程项目决策建立在真正意义的民意基础上,开辟了让民做主的新途径,更推进了基层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力促进了政府工作和群众意愿的一致性,真正把民生事务办到了百姓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