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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3家家庭农场被认定为2015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2月17日 15:49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据浙农经发〔2016〕1号文件,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中获悉,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经发〔2013〕15号),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审核并通过浙江农业信息网公示,我县的景宁朱氏家庭农场、景宁加松家庭农场、景宁深伟家庭农场3家家庭农场被认定为2015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文件中还公布全省有352家家庭农场继续保留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其中我县景宁万科家庭农场、景宁宝山家庭农场、景宁慧华家庭农场、景宁畲乐园家庭农场、景宁县原绿家庭农场、景宁原之野家庭农场、景宁舍里栏间家庭农场、景宁春燕果蔬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等8家家庭继续保留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称号。
通过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认真开展示范性创建,有力的推动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同发展,使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
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
程义华
编辑:
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