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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莅景调研立法工作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4月15日 21:15  


  4月14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晓光一行来到我县,就《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县领导金伟、杨唐珠陪同。
  2003年,《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以来,为我省民族工作的开展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少数民族的工作步伐不断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我省民族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中央也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原《条例》的一些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在县行政中心2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来自部分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围绕一系列民族政策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条例》的修订草案,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干部人才培养、考生加分政策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建议。
  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调研组对我县前阶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下步工作调研组指出,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要统一思想认识、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妥善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努力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要突出重点,适应全省民族工作的布局,加大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关注少数民族地区的就业、就学、就医等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
  随后,调研组一行还前往大漈乡大漈村和东坑镇深垟村就民族文化和民族乡村建设等议题开展实地考察。

来源: 畲乡报  作者: 杜城波  编辑: 徐悄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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