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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5月3日 10:18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八届九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坚定景宁路径自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全面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县,履行立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力助推经济转型跨越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实现我县“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2016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全县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内容开展监督。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全县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情感等工作开展监督,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全县旅游发展态势、旅游资源配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深化部门预算监督工作。深入实施预算法,在继续对交通局、公路管理局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审查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听取和审议建设局、教育局关于2016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精细化。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分别安排在4月份和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上三个报告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三、司(执)法工作监督
(一)开展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1年实施以来,我县调解组织建设、调解业务开展、调解协议履行等情况,增强问题意识,抓住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进行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开展“五水共治”专项监督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五水共治”专项监督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是城镇污水处理、城乡截污纳管、饮用水源头保护,治理黑河、臭河、垃圾河情况,构建治水长效机制的进展情况,以及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等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作出“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四)规范司法监督工作。制定出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
四、视察、调研和跟踪监督
(一)跟踪监督公立医院改革情况。安排在10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
(二)跟踪监督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安排在4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票决。
(三)监督全县“十件实事”落实情况。重点了解2016年全县“十件实事”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加快推进有关工作落实。安排在12月份的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跟踪监督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民族工作“新十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民族工作“新十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票决。
五、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推进城市管理条例的实施。继续监督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二)认真做好《浙江省保障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条例》制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抓好前期调研、资料收集,条例框架、政策研究等基础性工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提供资料和素材。同时,进一步优化立法调研项目库。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深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在提高审查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对列入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实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同时根据上级人大的工作调整和我县重大形势及任务变化的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将对监督工作计划作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