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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通告[第2号]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5月7日 10:19
为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防空防灾意识,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决定于2016年5月12日在景宁县城、沙湾镇、东坑镇、英川镇范围内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6年5月12日15∶00—15∶32。其中15∶00—15∶03为预先警报;15∶07—15∶10为空袭警报;15∶14—15∶17为空袭解除警报;15∶21—15∶24为防灾警
报;15∶28—15∶32为防灾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景宁县城、沙湾镇、东坑镇、英川镇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特此通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来源:
畲乡报
作者:
编辑:
吴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