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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突破500万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5月16日 09:49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立至今,我县共收缴建设领域11个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36万元。这项制度的建立,成为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有力抓手。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本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等建设施工和涉及施工一体化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等),对属于纳入基本建设管理范围和程序的项目,在项目工程中标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都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凡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如果建筑企业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政府部门先责令该企业支付,企业无力支付的,由政府部门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工人工资。
来源:
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
徐玲红
编辑:
徐悄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