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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鱼14斤 赔偿鱼苗250斤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5月20日 10:53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5月19日上午9时,在县水利局和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洪某来到古传码头对千峡湖水库进行人工放流,亲手将250斤鲤鱼投放水中,随着鲤鱼欢快地游入千峡湖水库中,这场特殊的人工增殖放流宣告完成。

  据悉,4月21日晚21点至次日凌晨12时之间,洪某驾驶机动船舶在千峡湖景宁门潭段水域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溪鱼共计14斤。次日凌晨12时左右,洪某被县水利局渔政执法当场查获。因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管理制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洪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责令当事人洪某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洪某也认识到了错误,主动缴纳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2000元,用于购买鱼苗放流,才出现了开头这一幕。

来源: 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徐悄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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