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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着力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的加法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5月31日 09:22
日前,我县出台《加强少数民族产业发展扶持实施细则》,发挥少数民族产业发展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加大投入发展地方民族经济。
一是“产业+”,加力扶持少数民族产业。每年安排一定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和奖励畲族风情旅游服务产业、畲族工艺品、畲医畲药产业等地方民族产业发展。
二是“族群+”,加力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产业,在享受同等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的奖励。没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结合项目规模、投资额度、质量、效益、带动性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以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产业享受到政策扶持。
三是“平台+”,加力扶持创业平台建设。少数民族群众对地方土特产品进行电商化研发、设计、包装并通过“淘宝特色中国·畲乡景宁”馆等网络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销售,达到一定业绩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给予奖励,年度销售额在3-5万(含)元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年度销售额在5-10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年度销售额在10-15(含)万元的,一次性奖励6500元;年度销售额1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等等。
来源:
畲乡报
作者:
吴向东
编辑:
徐悄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