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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最高可获千元奖励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8月15日 08:48
日前,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市民,一经查实,给予适当现金奖励。
为进一步配合我县开展“三城联创”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及时提供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市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案件给予举报奖励,奖金额度与办案人员依法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关处罚的罚没款金额额度相等同,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11日,县政府正式下文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管、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全县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明显减少。截至目前,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4起,罚款15人次。
来源:
畲乡报
作者:
徐菲菲 刘红梅 梅婷
编辑:
徐悄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