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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仲裁院“三字诀”妥善处理多起集体争议案件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8月31日 16:22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近段时间以来,县仲裁院共受理集体争议案件3起,涉及人数23人,申请标的额147.06万元。其主要争议为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县仲裁院坚持“三字诀”,妥善的处理该3起集体争议案件,该三起集体争议案件均已结案,切实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引发更大的集体劳动争议案。

  “快”字。在收到劳动者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之后,仲裁院工作人员会快速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第一时间予以立案。努力做到随申请随受理、随受理随立案,充分开通“绿色通道”的便捷,努力缩短案件处理期限。立案当日,仲裁院立即与被申请企业进行沟通调查,快速、全面掌握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具体情况后,认真分析案件成因,多角度找寻解决问题关键点。

  “细”字。在集体争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分析上做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询问沟通内容做细。对于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据认真严格的审核,做细,做好。不遗漏任何一个问题,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劳资双方权益。防止引发更大的集体劳动争议案。

  “调”字。加强与劳动者和企业的沟通交流,在分批多次听取了解劳动者和企业的真实意愿后,针对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劳动者的顾虑,耐心多次讲解劳动政策法规,消除劳资双方顾虑,促进了劳资双方的调解意愿的有效达成,并快速组织调解。充分贯彻全程调解的理念,结合“以和为先、以调促和”的调解制度,力求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来源: 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 蓝紫嫣  编辑: 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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