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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查办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6年11月2日 11:57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近日,县公安局快速查办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正达阳光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鹤溪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事发地点了解情况。经查,原来是市民毛某办婚礼为图喜庆,在家门口违规燃放鞭炮,证据确凿。鹤溪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毛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2015年12月11日,县政府正式下文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县城区正式实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现象逐步减少。民警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10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来源:
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
徐菲菲 梅婷
编辑:
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