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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执法局召开《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会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3月9日 08:31
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执法铁军《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会,全局队员参与此次培训。培训会旨在提升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塑造执法铁军。
据了解,该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规,2017年3月1日施行。在施行前,丽水市特举行城管执法系统《条例》培训会,九县(市、区)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印发《条例》,让每一位执法队员提前自我学习,熟知《条例》内容。在县执法局召开的培训会上,法制科工作人员官照凯结合我县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当前我县在市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突出问题,对部分《条例》内容进行解读。
近年来,随着“三城联创”“三改一拆”等行动的深入推进,我县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显著改善,但城市环境建设和市容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户外广告、车辆停放、流动摊贩、跨门店经营等城市市容整治提升与市民未转变的惯性思维之间存在矛盾。“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推进我县城市管理法制化进程。”官照凯在解说过程中说道。
下阶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队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借用法律法规来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城市市容提升,巩固各项行动整治成果,更好地服务“和美景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