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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峡湖(景宁段)水上游线名称或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3月16日 08:57
千峡湖水上游线将于2017年5月份开通试营业。为了更好地宣传千峡湖库区美景,让更多爱好旅游的朋友前来领略库区优美的自然景观和感受畲家的特色人文风情,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水上游线宣传口号,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日期:2017年3月14日-2017年4月10日
二、征集要求
1、游线名称或宣传口号内容应紧紧围绕库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特色鲜明、文字精炼、富有美感、简明易记、琅琅上口,具有独创性和较强的感染力,适合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载体上传播。
2、提交的游线名称或宣传口号内容为5至10字。
三、提交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和电子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应征作品务必写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2、作品邮件邮寄或送达至: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汇田汇头1号千峡湖景宁开发建设管理处。
作品电子邮件投送至:2338824788@qq.com(邮寄时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游线名称或宣传口号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24:00。
3、作品内容如有雷同,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邮寄的以邮戳时期为准)。
四、评选方法
1、应征作品由千峡湖景宁开发建设管理处收集,不设收集点/站。
2、4月11日至4月14日千峡湖景宁开发建设管理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1、设使用奖1名(奖金伍仟元,如无合适作品,此奖项空缺)
2、设优秀参与奖5名(享受金牌游客待遇,仅限本人2017年免费在景宁乘坐游船游玩千峡湖)
六、领取方式
领取地点:千峡湖景宁开发建设管理处。
七、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凡获奖作品将用于千峡湖景宁开发建管理处的宣传,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品外,将不支付任何其他报酬和费用。
2、凡获奖作品,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每人只限报一次,游线名称或宣传口号数量不限。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千峡湖景宁开发建设管理处所有。
联系人:叶奇丽
咨询电话:0578-5099892 15925713960
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建设管理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