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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三月三期间规范消费市场行为的温馨提醒告诫书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3月27日 08:53  

  2017年中国畲乡三月三即将临近,为规范消费市场行为、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在此期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乱涨价行为等欺客、宰客现象发生,营造良好的畲乡消费环境,提升畲乡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的管理。

  各旅馆、餐饮、旅游商品销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在三月三节庆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做好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短斤少两。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三月三期间,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得串通涨价、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如发生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给予从重惩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列入信用“黑名单”。

  希望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和相关单位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要主动索取票据、书面协议、收据、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若发现有质量、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发现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当地1234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12358价格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改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来源: 畲乡报  作者:  编辑: 徐悄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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