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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禁渔期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4月11日 09:36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4月7日晚上8时,县水利局水政渔政执大队的执法人员会同检察院、公安通过陆路对千峡湖水域开展禁渔期渔业专项执法行动。
执法车穿行在漆黑的千峡湖库区沿岸道路上,通过观察水面来判断水面是否有涉渔违法行为。摸黑执法已经成为了渔业行政执法的常态,渔业执法人员也早已练就了在黑暗中发现非法捕捞者的“火眼金睛”。当日晚上21点,执法车行进至外舍王金洋段水域时,就发现有不法分子正在该段河道里实施电鱼。随即,通过对讲机向联合执法组成员通报情况展开查处。通过上下夹击方式查获了这起电鱼案,抓获电鱼涉案人员4人,电鱼工具1套、渔获物10斤。
目前,涉案胡某等4人因实施电捕鱼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此次行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司法与执法联动,推动执法力量无缝衔接。行动中由景宁县公安局、检察机关、水利局一起开展联合渔业执法行动,渔政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无缝衔接,县检察院对我们现场查获的案子进行有效监督、指导,形成执法合力,整治非法捕捞、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提高非法捕捞整治效率;二是展示渔政严格执法的决心。通过联动执法,执法工作的协同性得到了磨合,部门之间的联系互动得到加强,也表明渔业主管部门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严重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决不手软的决心。三是积极落实推进禁渔期管理工作。通过水陆并举、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禁渔期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景宁县境内水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禁渔期管理检查工作,加大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的整治力度,对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人员不仅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将积极引导当事人购买鱼苗开展水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