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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傅丽云同志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5月11日 14:37
日前,人社部、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浙江省共五名同志获此殊荣。其中,我县司法局傅丽云同志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也是丽水市唯一获此荣誉的个人。
傅丽云从1982年开始参加司法行政工作,1984年任县公证处主任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军人出身的他凭借执著的追求、永恒的信念、无私的情怀、对畲乡的赤诚,一步一个脚印地服务群众,尤其是被查出肝硬化造成的静脉屈张后,仍然坚持带病工作,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努力。从事公证工作以来,他承办的公证事项有9300多件,没有一件错证。
工作期间,他带领公证处荣立集体三等功二次,并从2007年开始连续六年被评为县“十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2015年被县文明办命名为“文明窗口”。他本人还获得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浙江省十大优秀公证员,丽水市优秀公证员,丽水市、景宁县劳动模范,景宁县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两次荣立三等功。
来源:畲乡报 作者:吴江微 徐亦可 编辑:徐悄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