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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警方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8月18日 16:07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喂,110吗?我已经喝了半瓶敌敌畏,我要自杀。”近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大漈乡一村民的报警求助,称其已经喝下半瓶敌敌畏,情况十分危及。

  接警后,县公安局东坑派出所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经过民警耗时90分钟的寻找,终于找到了当事人,然而现场的情形着实令人苦笑不得,当事人梅某正睡得香甜。经调查发现,梅某因对生活中遇到的事情感到不满想借机引起公安机关注意,就拨打“110”报警电话声称要自杀。梅某的这一行为,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据东坑派出所民警介绍,“110”受理求助的范围为: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在此县公安部门提醒,“110”报警电话是紧急情况的“生命线”,如果市民将“110”作为“骚扰”对象,不但会造成正常警情的延误处置,浪费大量公共资源,自己也将面临法律惩处。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雷海彬 钟健 编辑: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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