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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送锦旗“点赞”景宁法官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8月28日 16:36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感谢梁庭长,感谢刑庭的法官们,做出公正的判决,帮我们拿回部分钱财,减少我们的损失。”8月21日一早,张某、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被害人林某等六人就来到景宁法院刑庭办公室,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的鲜红锦旗送到了刑庭庭长手中,表达了他们对法院法官公正审判的感激之情,为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点赞”。

  本案被告人张某、陈某于1983年结婚。2007年至2013年间,两人商量外出投资做生意,张某在景宁借钱,陈某在温州、金华等地负责投资的诊所、宾馆管理,二人在未经有关金融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宾馆、诊所为由,并承诺支付月息1%-1.5%,向林某等24人借款。借来的钱全部都亏完了。2013年3月4日,随着经营的最后一家宾馆关门,张某和陈某没有了任何实体投资。两人担心一旦出借人知道他们做生意亏损,会来要债、闹事,于是以开宾馆、合伙做生意为由,继续向林某等21人非法集资。造成37名被害人损失381万余元。

  本案的被害人人数众多,且被害人的钱款多为日常生活省吃俭用的血汗钱,借给俩被告人,却没有想到钱款有去无回。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严格依法审判的基础上,先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多次约见被害人,了解他们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与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背对背、面对面的方式对退赔问题进行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人亲属筹集了200万元,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化解了双方的激烈矛盾,使得被害人能拿到了50%的损失款,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这一幕。承办法官十几次接待被害人,最终被害人满意而归。

  “当事人给我们送锦旗,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压力和鞭策,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加大审结力度,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刑庭庭长说道,“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借款项时要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以及资产状况进行审查,仅以道听途说的信息作为审查依据,真到了法院才发现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为时已晚。”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记者 徐菲菲 通讯员 陈秋韵 编辑: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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