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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查舆情宣传工作的通知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9月11日 10:54
各县(市、区)协调联络组: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7〕25号)以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请各地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舆情引导,正面宣传等工作。
一是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造谣煽动的,要坚决查处、依法处理。
二是要强化正面宣传。各地近期要在媒体上对借督察之势助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督察获得群众的拥护点赞、通过督察创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和环保长效机制等方面开展大力宣传,积极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各地要及时将正面宣传素材报送至市协调联络组。
联系人:梁桢、郑茹茹;联系电话:2098921、2098915
丽水市协调联络组
2017年9月7日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 编辑: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