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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载人三(四)轮电动车收购补偿情况公示(第四批)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11月7日 15:36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载人三(四)轮电动车收购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现对景宁县载人三(四)轮电动车收购补偿情况(第四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7年11月7-1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景宁畲族自治县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保障畅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5085458、648248 。
附:景宁县载人三(四)轮电动车收购补偿情况登记表(含封闭式和改装式)
景宁畲族自治县治理城市交通拥堵
保障畅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 编辑: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