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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确定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12月14日 10:39
近日,我县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为做好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根据丽人社〔2017〕286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县2018年缴费基数,职工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15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57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基数范围内自行选择,未在规定期限(2017年12月27前)内申报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2017年度本人月缴费基数核定,低于3150元的按3150元核定。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变更。
参保人员在县社保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后,同时提供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与地税签订银行自动扣款缴费协议。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办理当月起从绑定银行账户中按月扣费,必须保证账户存有足够余额,确保按时足额扣款。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567元/月(6804元/年)。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陈大伟 编辑: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