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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女婿见钱起意“伸手”丈母娘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12月14日 10:39 

  都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家住县城乡下的刘大娘怎么也没想到偷盗自家存折和现金的竟然是自己的女婿。近日,这名变身“毛贼”的女婿蓝某一审获刑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蓝某平日在县城游手好闲,无正经工作。他的丈母娘住在乡下,平时需要用钱时会将自己的存折交给蓝某,由蓝某去银行代为取款,蓝某取款后再将存折和钱交还给丈母娘。

  最近,蓝某欠了一些外债,手头有点紧,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无处周转,便把歪主意打到了自己家丈母娘身上。今年9月2日,蓝某像往常一样去丈母娘家。老丈人不在家,丈母娘一个人坐在堂屋里,蓝某乘丈母娘不备,溜进丈母娘的睡房,在衣柜中翻找到了一张存折和500元现金,偷偷带走。

  蓝某对存折密码烂熟于心,当日便在乡上的银行营业点取了4000元。银行工作人员因为蓝某曾经帮着丈母娘取款,对其取钱行为并未起疑。随后又坐车回到县城,在县城的银行里取走6000元。这一万元,蓝某大部分用于还债,剩下的一部分在短时间内便被挥霍一空。

  9月5日,丈母娘因为需要用钱,去衣柜里拿钱时却发现自己的钱和存折不翼而飞了。匆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让儿媳妇帮忙去银行挂失,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其儿媳妇,蓝某曾在三天前分两次取走了1万元。至此,刘大娘才知道,原来盗走自己钱财的竟然是“家贼”。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10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在审理中被告人主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记者 徐菲菲 通讯员 景轩 编辑: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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