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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偷猎者猎捕保护动物 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赎罪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7年12月21日 15:08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近日,我县猎捕并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鬣羚死亡的两位偷猎者,共自愿缴纳了3000元生态修复补偿金。
自今年3月份在大漈小佐坑水头下山场安放铁夹以来,陈某、罗某每隔十多天便上山查看一次。7月3日,陈某、罗某终于猎得一只“四不像”动物。这“四不像”约有三、四十斤重,棕黑色毛发,嘴巴旁边有几根长长的胡须,看上去颇像一只小山羊。
难得猎得“战利品”,于是他们赶忙偷偷摸摸地将已经死亡的“战利品”抬到三轮摩托车上,用塑料膜盖得严严实实,准备将猎物运回家,一边心里盘算着,自己吃不了还能卖点给旁人。意想不到,在他们搬运“野山羊”回家的途中,有警察在路上设卡检查,于是陈某、罗某因非法猎捕,被“请到”了公安局。
经警方调查,陈某、罗某口中的“野山羊”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鬣羚。鬣羚,也叫明鬃羊,属牛科,典型林栖兽类动物。在我国,目前主要分布于甘肃、青海、浙江、安徽、湖北、江西、四川、云南、西藏以及陕南等地。从外形上看,它的角像鹿、蹄像牛、头像羊、尾像驴,因此被人们称为“四不像”。
陈某、罗某表示,他们知道猎捕野生动物是违法的,所以选择了人相对较少的水头下山场,没想到还是被附近村民给举报了。他们原本只想抓一只野猪尝个鲜,没想到阴差阳错,猎了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鬣羚。
12月6日,陈某、罗某主动向我县生态修复基金专用账户,缴纳了3000元生态修复补偿金。12月7日,县检察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罗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