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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举行首例案件逮捕公开审查会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1月22日 09:22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近日,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公开听取各方意见。该案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其单位负责人、被害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检察网格化乡镇联络员等参加此次审查会。这是我县首例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会。
2017年12月某晚,外省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及工友在王金垟村某超市因琐事与被害人潘某发生争吵,并演化为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张某某用拳头殴打被害人潘某鼻子,造成其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工地遭到了王金垟村民的围堵,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案件提请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张某某系酒后打人,此前双方并无积怨,且张某某悔罪态度良好并希望能够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以取得被害人谅解。为充分化解社会矛盾,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同时,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公信力,启动了公开审查程序。
在公开审查听证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讲解了公开审查的内容及程序,并介绍了案件情况,引导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等各方发表意见。与会人员结合案情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县检察院综合考量,对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根据刑事诉讼程序,张某某虽然免于羁押,但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后续还将进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