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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到我县调研立法工作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4月4日 17:40 

  4月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就人大立法工作到我县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轶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1984年设县以来,景宁县人大就拥有立法权。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始终坚持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景宁特色的地方立法途径。1989年4月通过《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条例》以来,先后制定了《水资源管理条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城市管理条例》等三部单行条例,现编制了拥有三大类25个项目的立法调研项目库,正在开展《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的制定工作。

  会上,严轶华围绕过去一年人大工作、2018年人大主要工作安排、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与会人员就人大立法工作发表各自意见建议。

  虞红鸣在听取有关汇报后,对我县前阶段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有新要求、新期待,立法工作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全过程,使立法工作紧扣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

  虞红鸣强调,要把握地方立法的重要原则。要坚持党委领导、人民至上、依法立法原则,做到立法有据;要要把握地方立法的主要特征。要,从地方立法的局限性、弥补性、区域性出发,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特色性和可操作性;要把握地方立法的协调机制。要,理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的立法机制,将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要把握地方立法的重要环节。要,着重把握立法的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三个环节,确保地方立法质量,使立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来源:畲乡报 作者:杜城波 编辑:徐悄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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