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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偷拍照片发微信群 被具结悔过并罚款500元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6月13日 11:09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近日,我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处一起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擅自拍照,严重违反法庭纪律行为,责令案外人李某具结悔过,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罚款决定作出后,案外人李某积极配合,当庭缴纳了罚款。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李某作为原告的朋友前来旁听,未经法庭许可,李某拿着手机擅自拍摄庭审照片,并发送在微信好友群中。
庭审结束后,值班法警向法官反映了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立即扣留了李某的手机,试图撤回照片,但是由于微信撤回功能的时效已过,照片无法撤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鉴于李某事后悔过态度较好,表示不会再犯,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审判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场所,神圣、庄严、不可侵犯。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严禁任何破坏庭审秩序的行为。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记者 徐菲菲 通讯员 张敏芬 编辑: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