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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法官奔波千里 寻找“消失”的申请人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8月13日 09:18
一直以来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均是督促被执行人偿还执行款,但没想到申请人的“消失”也让被执行人的还款成了难题。
1997年,吴某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2000元。但借款后,吴某仅偿还了500元后就不再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外舍农村合作基金会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办案法官走访调查,发现吴某离开居住地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中止执行。
二十余年过去,案件承办法官也换了几位,依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吴某,这一积案成了执行人员的一块心病,而吴某本人也早将欠款的事情淡忘。
2018年初,案件出现了转机。
吴某听说村里有惠农政策,在农商银行可以享受50000元的低息贷款。就在他兴冲冲地前往银行办理时,却被告知因有尚未偿还的债务,无法享受这一政策。这时他才想起了这件还未了解的案子。
于是,吴某跑到法院结案,但执行法官却遇到了难题。经过查询,外舍农村合作基金会已经自行清盘关闭,当时的负责人早已联系不上。通过询问老同事,查找卷宗,执行法官发现我县原有的18家合作基金会,其中16家并入了农村信用社,但吴某所借款的外舍基金会在关闭后委托给了外舍乡政府清理整顿善后事宜,凑巧的是经过行政区域变更,外舍乡政府也已撤并。“消失”了的申请人导致吴某无处还钱,案子一时难以执结。
标的虽小,但需要花费的工夫却不少,在之前的几个方向无法确定申请人后,执行法官将努力重点放在了行政职权变更的梳理上。通过翻阅县志,咨询县府办工作人员,最终明确了外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账号挂靠在红星街道,这位“消失”的申请人得以确定。
近日,被执行人吴某终于还上了1500元的执行款,失信黑名单被屏蔽后,他也可以与其他村民一样享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低息贷款了,这让他如释重负。
无论标的大小,对自身信用产生的不良影响却是相同的。在此法官提醒,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逃避执行,珍惜信用,及时还款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