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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8月28日 09:51 

  “被告人是初犯,来自农村,为人本分老实,法律知识欠缺,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真诚悔过,其社会危害性不大,希望法庭从轻处罚。”近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被告人柯某辩护。最终,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对柯某减轻处罚,判处其免于刑事处罚。

  柯某得到的律师辩护服务,受益于我县在全市率先开展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今年5月,县人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基础上,将指派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适用范围进行扩大,覆盖至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本案中,柯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法院遂为其指派了援助律师。

  据统计,截至目前,县法院共为25名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达100%,而在此之前不足40%。

  此外,针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案件的特点,县人民法院还采取“固定法律援助律师”机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一并统一指派一个律师行使辩护权,避免出现同个案件多个法援律师重复工作的问题。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陈秋韵 刘媛媛 编辑: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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