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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恶意转移财产 拒不执行判决领刑一年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10月18日 09:07
近日,县法院依法对一起拒执罪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严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严某拒执罪线索的发现,多亏了四川景宁商会这一“域外网格”。
2011年起,因公司发展缺乏资金,严某陆续向朋友陈某、周某、何某三人借款共计59万余元。几年过去,严某丝毫不提还钱这回事。三人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严某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严某以做生意赔钱、货款没到账等理由拖着不还,随后陈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然后便“人间蒸发”,逃避执行。
今年以来,县法院与各“域外网格”建立“点对点”联络,在为各商会提供法律咨询的同时,依托各商会联络员,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当事人难找、案件难以调解等问题。
“严某在四川这边开超市,前几天还把超市转给了其他人。”四川景宁商会的联络员看到县法院执行局发出协助执行清单后,立马将信息反馈给执行局。凭借这一执行信息,执行干警立即奔赴四川,对严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进行取证,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县法院审理认为,严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履行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判决书是每个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确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严重破坏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国家司法权的权威和严肃性,也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不能抱有一时的侥幸心理,逃避行为可能会面临法院相关的执行措施。同时,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惩治和打击力度,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