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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4050”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上调至每月700元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11月12日 09:28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土地被征用后的基本生活,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4050”人员阶段性生活补助政策,根据《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生活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县再次调整“4050”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608元提高到每月700元,此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我县“4050”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政策于2006年9月开始实施,截至2018年10月,我县享受“4050”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金的已有805人,累计发放金额达到530余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压力。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叶巧 编辑: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