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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民宿农家乐小额消费争议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12月17日 08:44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以前要是在外地发生这种事情只能吃‘哑巴亏’了,景宁的消费环境确实让人放心。”上海游客孙先生在电话中由衷感谢。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民宿农家乐小额消费争议案,这是我县首次运用《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家乐民宿小额争议先行赔付办法(试行)》处理的案件。
12月1日,上海游客孙先生到我县大漈乡游玩,当晚入住某客栈。因卫生间地面积水导致其不慎滑倒,造成右脚关节眼部位受伤,后由村民用草药治疗,共花去200元人民币。孙先生认为滑倒是由经营者未清理干净卫生间地面所造成的,使用草药治疗的200元药费应由经营者承担。
12月2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电话投诉后,指定由市场监管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和农家乐协会负责人三方组成的大漈乡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消费纠纷调解处置小组马上到现场进行询问调查。调查小组明确该起消费纠纷的事实后,认为责任应由被诉客栈承担。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家乐民宿小额争议先行赔付办法(试行)》的规定,该起消费投诉符合先行赔付的条件,当即出具《小额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建议书》。从报案到调解成功,前后不到20分钟时间,后经县消保委审核后于12月3日予以先行支付。在先行赔付完成后,大漈乡消费维权服务站于12月7日向该经营者发出《补充预赔金通知》,要求经营者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预赔金补足,目前该笔预赔金已补充到位。
为深入推进“放心民宿示范区”创建,及时有效解决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今年6月,县消保委、市场监管局、农办联合制定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家乐民宿小额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办法(试行)》,在全市率先试行民宿农家乐行业小额消费争议先行赔付。该办法通过完善的先行赔付条件、流程、范围、方式,使消费者的合法诉求能够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先行赔付,促进民宿行业消费纠纷快速解决,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在景宁”行动效果,全力打造全市“放心民宿”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