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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家庭共济:让个人账户活起来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8年12月21日 15:23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在过去,不管是在职职工还是退休职工,如果身体好,医保账户里的钱不怎么用,每当一个医保年度结束时,医保“历年账户”里就会有许多结余;而父母年纪大了时常要配药,医保账户里的钱往往不够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孩子没有个人账户,生病住院都是现金支付医疗费,更是加重了家庭开支。
2016年8月1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的实施,参保人员个人医保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其中近亲属应参加丽水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授权给一人或多人使用。截止目前,我县开通医保家庭共济4307人,通过家庭共济结算医疗费用48560笔,支出4844823.05元,医保账户家庭共济正在民生领域发挥巨大作用。
2018年全民医保政策实施后,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月都有一定的金额打到本人医保账户上,当这些钱累计至次年就成为了历年结余,2019年1月1日起能够共济给近亲属使用,可以说,医保账户家庭共济让医保个人账户活起来了。
那么如何实现医保账户家庭共济呢?
1、使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丽水掌上人社”或“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首次登录的用户进入【办事大厅】,点击任意一项服务,完成社保卡实名认证;
3、点击【亲情社保】,添加亲情成员;
4、点击【家庭共济】对已添加的亲情成员进行授权,授权成功次日后使用。
被关联的家庭成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领取丽水市社会保障卡;
2.申领社会保障卡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手机号码重复且被四人(包括4人)以上登记的视为无效),应到社保卡服务网点确认并更改手机号码后,再按步骤开通;
3.授权者可同时授权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本人仅能被一人授权;
4.授权成功后次日生效。
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时,无法使用授权者的医保个人账户时,应核对以下情况:
1.家庭共济关系是否已建立;
2.当天授权,次日才可使用;
3.查看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是否充足,可在公众号“丽水掌上人社”【个人账户】中查看;
4.家庭共济仅使用于门诊费用结算;
5.家庭共济仅在丽水市就医才可使用;
6.核实家庭共济双方是否正常参保,是否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