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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小心“祸从口出”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9年3月13日 09:22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如今,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上发表言论,分享心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在畅所欲言的同时,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近日,我县就有一名男子因心存不满在微信群中公然辱骂警察被行政拘留。
近日,县公安局民警在一村民微信群中发现有人公然辱骂东坑派出所民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展开了调查。确定了发布这些言论的人是雁溪乡某村村民徐某某,经过调查查明,徐某某因为对东坑派出所和雁溪乡政府心存不满,于是在微信群上捏造事实公然辱骂公安民警。
据了解,徐某某在微信群上公然辱骂民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刘婷 李琦斐 编辑: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