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乡镇风采 | 畲乡旅游 | 民生在线 | 景宁教育 | 人文畲乡 | 《畲乡报》 | 景宁微博
专题专栏 | 部门纵横 | 企业在线 | 法制在线 | 生活资讯 | 读图时代 | 便民公告 | 问政直通车 | 景宁网视

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民生在线  >  社会广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小心“祸从口出”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9年3月13日 09:22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如今,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社交软件上发表言论,分享心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在畅所欲言的同时,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近日,我县就有一名男子因心存不满在微信群中公然辱骂警察被行政拘留。

  近日,县公安局民警在一村民微信群中发现有人公然辱骂东坑派出所民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展开了调查。确定了发布这些言论的人是雁溪乡某村村民徐某某,经过调查查明,徐某某因为对东坑派出所和雁溪乡政府心存不满,于是在微信群上捏造事实公然辱骂公安民警。

  据了解,徐某某在微信群上公然辱骂民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来源:中国景宁新闻网 作者:刘婷 李琦斐 编辑:夏莉

相关文章

    景宁畲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批准文号:浙新办[2010]23号 浙ICP备10054091号

    中文网址:景宁新闻网 地址:人民中路9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投诉电话:0578-5087699 mail:zgjnxw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