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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
/jnnews/ 中国景宁新闻网 2019年3月20日 09:24
中国景宁新闻网讯 我县人力社保局以“三到位”为抓手,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
思想认识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是社保扶贫的重要内容,应保尽保工作意义重大,县人力社保局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特殊贫困人员,对照文件精神,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确保社会保险扶贫及时性。
政策措施到位。一是扩大困难群体参保缴费优惠对象范围。为了体现政策的普惠性,也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怀,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减免对象由原先的重残残疾人到2018年的面向所有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对象按最低缴费给予50%补贴。2018年我县困难群众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惠对象惠及4117人,补助金额达335200元。二是建立低保特困对象基础养老金制度。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我县户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自2018年12月起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该政策终止日期暂定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018年景宁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5元,共惠及23395人,每月支付金额约增加47万元。通过上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切实解决贫困人员参保困难,确保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组织实施到位。不断强化社保扶贫工作力度,核查贫困人员参保情况,主动为贫困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同时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采取上门走访、数据比对等措施,查实查细60周岁以上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核查,截至目前,我县共有7人符合贫困人员领取城居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享受待遇将从2018年12月开始补发,于本月发放到位。这一政策的落实,使贫困人员切实感受到政策的温暖,切实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