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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喜居全省第八

/jnnews/ 景宁新闻网 2019年5月5日 09:16 

  景宁新闻网讯 日前,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指数评估指标数据(2018年度)》,对全省89个县(市,区)2018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公布,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指数评估指标数据中排名第八,继2016年起已连续4年位于全省前列。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指数是根据某地区非遗保护情况,包括名录体系、保存保护、传承传播、事业保障、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创新等7个方面、46项内容,利用无量纲化处理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出来的统计数据,用来衡量某地区非遗保护情况的指标。

  近年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非遗传承有形化、非遗展示载体化、非遗成果品牌化、非遗工作整体化”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工作,形成了独具“景宁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在全县营造“人人保护非遗、人人传承非遗”的浓厚氛围,真正实现“全县非遗保护一盘棋”,“齐做非遗事,共唱非遗歌”的可喜局面。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项,省级21项,市级39项,县级108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23人,市级36人,县级141人;省级非遗旅游景区3个,省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2个,省级生产性保护基地2个,市级生产性保护基地2个、市级非遗展示体验点4个、市级非遗主题小镇3个、市级非遗民俗文化村2个;县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29个,县级非遗教学实践基地8个,非遗“活态传承”示范村4个;连续三次荣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荣获“浙江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东坑镇章坑村(尝新节)被确定为浙江省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大漈乡(抢猪节)被评为浙江省春节文化特色地区;英川镇英川村被评为浙江省传统戏剧特色村等等荣誉。

来源:景宁新闻网 作者:陈燕 编辑: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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