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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通告 |
/jnnews/ 景宁新闻网 2019年5月9日 09:10
〔2019〕3号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19年5月12日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和沙湾镇、渤海镇、东坑镇、英川镇政府所在地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定于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00-10:44,分别组织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防灾警报、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试鸣。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10-10:13为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10:30-10:33为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10:40-10:44为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三、试鸣形式
在试鸣范围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特此通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