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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方案通过省委深改委审议 |
/jnnews/ 景宁新闻网 2019年8月27日 09:44
8月26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杭举行。会上,《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方案》通过省深改委会议审议。市委书记胡海峰汇报试点方案,市委常委、景宁县委书记陈重参加会议。 8月26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杭举行。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梁臻 摄 在听取《方案》汇报后,省委书记车俊指出 景宁作为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全省唯一的民族自治县,主动承担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值得充分肯定。 8月26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杭举行。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车俊讲话。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梁臻 摄 车俊强调 丽水市要积极落实好改革领导责任,景宁畲族自治县要承担起改革主体责任,??大胆探索实践,全力打造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民族地区??示范区。 省发改委、省民宗委以及其他相关省级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并加强对景宁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出亮点、出经验。 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指出 承担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试点建设,得到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对景宁来说机遇难得。希望景宁在试点探索中,更加注重特色文化引领,把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美丽田园和美丽城镇建设进一步统筹起来,继续努力走在全国民族地区前列。 据了解,《方案》共分三个部分, 分别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 设置了八项改革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资源要素城乡合理流动机制。 二是建立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机制。 三是建立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机制。 四是建立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机制。 五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衡发展机制。 六是建立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机制。 七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机制。 八是建立城乡治理数字化转型机制。 力争通过三年的试点,到2022年,景宁要努力成为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样本,全国民族团结标杆,全国人与自然和谐典范,为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经验示范。 去年以来,丽水市和景宁县两级深入研究和谋划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民委以及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等省级部门的鼎力支持。 当年10月,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景宁进行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创新改革试点。 今年4月,国家民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批复支持景宁开展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试点建设。 8月1日,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牵头在北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了《方案》审议稿,提交省深改委审议。 下步,景宁县将及时召开试点动员大会,分解细化改革任务,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将改革“路线图”转化成“施工图”,“计划表”转化成“时间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