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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冲突大打出手 四人扰乱法庭秩序被处罚 |
/jnnews/ 景宁新闻网 2019年10月24日 15:11
“本人保证从今以后改掉自己的坏脾气,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经过县人民法院的教育,现在我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引以为戒,今后做个合法公民。”……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以及亲友竟动起手来,最终,四名当事人均因扰乱法庭秩序被训诫、处罚,并写下了检讨书。
这事还要从一个离婚纠纷说起,2016年2月15日,原告周某(男)与被告毛某(女)在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双方却因生活琐事多次争吵进而分居。2019年8月22日,原告周某向该院起诉离婚。县人民法院于10月9日上午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当事人双方均有亲属到场,旁听庭审。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指责,认为都是对方的过错。由于双方分歧过大,主审法官决定先休庭。
开庭审理结束后,原、被告及双方亲属均有序退庭,但走到法庭外走廊时,毛某的妹妹毛某萌为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故意用身体撞周某,被撞后周某随即对其进行辱骂。随后,毛某的舅舅吴某利,周某的姑父陈某云也参与到争吵中来,双方相互拉扯、推搡导致矛盾升级。
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法院法警第一时间来到现场将双方分离、制止纠纷,承办法官当即对四人做了调查,调取监控查证事实经过,并对四人进行了训诫。
经过法官调解教育,次日双方到县民政局登记离婚,原告进行了撤诉。参与争吵打闹的当事人的四位亲属也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法院工作秩序,并且认错态度诚恳,写下了检讨书,县人民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对毛某萌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吴某利作出罚款1700元的处罚,对陈某云作出罚款1400元的处罚,对周某标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县人民法院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当事人及旁听庭审的亲属有不良情绪可以理解,但不能借此实施辱骂、打架等严重影响庭审、法院工作秩序的行为。对于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