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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一年六个月!鹤溪河毒鱼案公开审判 |
/jnnews/ 景宁新闻网 2019年12月20日 09:05
12月19日上午,景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鹤溪河畔景观亭公开审理,鹤溪河毒鱼案,并当庭进行宣判。 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 嫌疑人获刑一年六个月 随着法官的宣判, 这起非法捕捞案件在鹤溪河畔一锤定音。 案件回顾 10至11月份 鹤溪河发生多起毒鱼案 前段时间,景宁鹤溪派出所接连接到群众报案称鹤溪河内出现大量死鱼。警方高度重视,在调查过程中,对河道水质、死鱼进行了采样送检,排除环境污染因素,基本确定是有人恶意毒鱼。警方立即进行立案调查,通过走访、查看监控视频,将目标锁定为一名常住云和的江西籍嫌疑人吴某某,此人长期以非法捕捞并兜售水产品牟利。 市民有话说 被告人吴某某,于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多次到禁渔区鹤溪河流域进行毒鱼、电鱼,造成观赏鱼大量死亡。 吴某某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 激起不少民愤, 众多市民纷纷赶到现场观看庭审过程。 ↓↓↓ 小编叨叨 毒鱼 不仅时刻威胁着实施者的生命安全 而且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 做出违法的事! 否则等来的结果只能是 近年来,景宁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巡回法庭工作开展力度,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教育现场,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让群众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