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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三位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
/jnnews/ 景宁新闻网 2020年1月9日 09:21
“乡亲们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典型案例所提到的情形,都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我们将依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近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秋炉乡开展法治宣传时对周围群众说道。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规范办案、案后回访、多样宣传有机结合,“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一案一专班”,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专班负责人,配齐精干力量,严格程序审查,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质量把关工作。坚持重大案件检务廉政督察制度,由检务廉政督察组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承办人进行督查,查找台账制作、遵守办案纪律和群众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消除办案风险隐患,以规范办案的成效提升群众扫黑除恶获得感。
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分析研判,积极开展案后回访,依法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成果,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尽早走出生活阴霾,及时修复社会关系。
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县人民检察院专门组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组,采取“无线广播宣传、检察篷车宣、检察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工作组通过深入校园、企业、乡村,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并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让黑恶分子无处遁身。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各类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47场(次),普及群众4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