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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2021-01-13 17:45 来源: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

(第21号)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管理,经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县各零售药店、诊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向群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一律引导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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