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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人民医院(浙大一院民族分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2021-01-14 09:03 来源: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来院人员:

         鉴于目前我国各地有零星散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为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景宁县人民医院(浙大一院民族分院)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门诊管理



01

建议预约挂号,预约患者优先就诊。


02

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须出示“健康码”、戴口罩、测体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03

挂号、取药、就诊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04

门诊就诊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就诊患者非特殊情况下请一人前来就诊。


05

如果您体温≥37.5℃,具有境外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等流行病学史、或有呼吸道相关症状的患者,在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把自己的情况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06

所有发热门诊患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处,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勿随意摘除。

住院管理



01

患者住院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外科手术患者原则上应加做肺部 CT 检查。近14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结果有效。


02

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所有病区谢绝探视,提倡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03

患者住院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陪护管理



01

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可允许1 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原则上不可随意更换和外出,如因特殊情况,应向医护人员报备并经允许。


02

陪护人员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报告,由病区发放陪护证。陪护证须注明陪护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专人专用,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和有效证件方可进出病区并配合进行登记。


03

陪护人员每天需配合测量1次体温及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04

在病区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05

具有以下情形不得陪护住院患者:

⑴ 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⑵ 有发热(体温≥37.5℃)、咳嗽、咽痛、胸闷、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等症状者。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安全,希望您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景宁县人民医院与您一起,共抗疫情,守护健康!


来源:景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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