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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公示

2021-10-28 10:15 来源:

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和《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稿)》等规定,拟对见义勇为人员陈辉给予记三等功奖励一次,对夏春来、傅煌江、杨仕引、柯淼峰、廖一东、王昌平、梅建峰、徐正伟等8位见义勇为人员分别给予嘉奖一次,现予以公示:

一、陈辉见义勇为事迹

陈辉,男,1990年9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旱塔新村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

2021年5月10日上午,县交警大队执勤人员民警陈某、辅警陈辉等人在大树脑公交站牌附近拦截违法改装的电动三轮车逃逸车辆,驾驶员陈某某不配合执法工作,拿出在三轮车坐垫下的菜刀暴力抗法,拿起菜刀挥向执法人员,站在前面的陈辉连躲两刀后,被第三刀砍到胸部,陈辉临危不惧,不顾个人安危即刻将陈某某握刀的手抓住,民警陈某等人顺势上前将陈某某制服,避免了陈某某对其他执勤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威胁。陈辉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陈辉胸前有18厘米长的伤口。经鉴定,陈辉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景宁大树脑路段为大型十字路口,过往人员、车辆繁多,陈辉的行为为其他执勤人员和人民群众免受生命安全威胁及其控制陈某某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夏春来、傅煌江、杨仕引等见义勇为事迹

夏春来,男,1974年12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大赤坑人。

傅煌江,男,1980年03月出生,诸暨市江藻镇梁店村人。

杨仕引,男,1973年02月出生,诸暨市王家井镇五中村人。

2021年7月17日下午3时40分许,正在大均急流救援培训基地开展日常训练的夏春来、傅煌江、梅某发现在大均潭有溺水者喊救命,事发地水流湍急,水较深,离岸边较远,水下情况复杂,情况十分危急,夏春来、傅煌江、梅某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游向溺水者,合力将溺水者救上岸。时隔20多分钟后,大均潭再次发生溺水事故,夏春来、杨仕引、梅某听见呼救后立即再次跑向事发水域,梅某和杨仕引首先入水将已经下沉的溺水者救出水面,溺水者此时已经口吐白沫,面色发黑,夏春来等人一起将溺水者救上岸边实施急救处理,几分钟后溺水者恢复正常。

三、柯淼峰、廖一东、王昌平、梅建峰等见义勇为事迹

柯淼峰,男,1984年07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镇龙街人。

廖一东,男,1974年12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科协路人。

王昌平,男,1971年11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梅花圩人。

梅建峰,男,1970年02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新庄村人。

2021年7月17日下午4时许,大均漂流排工柯淼峰、廖一东、王昌平、梅建峰等四人在梅花圩漂流水域岸边工作时,发现溪里有两名青少年在溪水中正下沉,快要溺水,事发地下游就是大均漂流水域,水流湍急,水较深,水下情况复杂,情况十分危急。柯淼峰等四人第一时间跑向溪边,柯淼峰驾驶橡皮艇前往营救,廖一东、王昌平、梅建峰三人不顾个人安危直接跳入水中游泳赶到,四人合力将两名溺水青年拉上橡皮艇,随后驾驶橡皮艇将两人安全送达岸边。

四、徐正伟见义勇为事迹

徐正伟,男,1973 年12 月出生,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大均村人。

2021年8月8日下午6时30分许,徐正伟晚饭后在溪边散步,听见有人在大均潭喊救命,事发水域当天水流湍急,水较深,离岸边较远,水下情况复杂,情况危急,徐正伟第一时间跑向溪边撑起皮划艇,将溺水者李某成功救上岸。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8至2021年11月3日,共七天。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借机诽谤诬蔑。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5896139、5896131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2907、 5625621

特此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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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