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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综合执法局开展犬类新规及违法违建宣传活动

2021-01-05 14:36 来源: 记者:周嫣红 通讯员:吴珊

社区是大家共同的家园

人人都要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中来

才能实现共建共享的目的

提升社区居民的人居环境

1月4日下午,景宁县行政综合执法局联合红星街道金仙寺社区,组织执法人员、党员干部30余人,开展犬类新规及违法违建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深入辖区发放倡议书、宣传折页300余份,宣传犬类新规,文明养犬,杜绝违法违建行为,提高居民意识,提升社区人居环境。

接下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托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健全犬类及违法违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检查。确保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在执法查处的同时,做到宣传与执法并重,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群众的文明程度。

《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并于2020年11月1日施行

戳图带你读懂犬类新规

(部分图片源于文明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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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