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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再美也不能种!景宁一男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拘留

2021-04-21 16:59 来源: 通讯员:潘顺林

“你知不知道这是罂粟?”“我知道,我就是觉得罂粟花瓣是紫色的,开花的时候很好看。”这是景宁县公安局东坑派出所民警和违法嫌疑人的一段对话。

近日,景宁县东坑派出所民警在一菜地里发现大量毒品原植物——罂粟,一共有90多株。随即民警找到菜地主人,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这一段对话,最终该男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景宁公安今年惩处的第一起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禁毒大队民警介绍:“今年以来,景宁公安已经处理非法种植罂粟案件4起,其中2起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警方温馨提醒 

罂粟,可以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因此罂粟也被称为“恶之花”,非法种植将受到法律严惩。

罂粟虽美,可不要私自种植。我国对种植罂粟是严加控制的,除科研、药用之外,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种植。

广大群众

要坚决杜绝种植、购买和使用罂粟的行为

一旦发现有人种植罂粟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另外,《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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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