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
景宁一电动车商家违法加装
遮阳伞(棚)被处罚5000元
7月30日,景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时,执勤民警与群众沟通中发现,景宁本地电动车车行存在“改装、加装、拼装已备案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经该电动车驾驶员反映,遮阳伞系在景宁**电动车车行购买,并由该车行安装,遂即民警对销售该车辆的景宁**电动车车行进行调查。
务必守法经营,不生产、销售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生产、销售拼装、非法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要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重点检查所购买电动自行车实物与合格证上明示的产品外观是否一致,查看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以及蓄电池的型号、种类和制造商等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同时,要依法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加装、改装。
来源:景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