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  部门纵横 > 正文

文明养犬!《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本月起开始实施

2020-11-13 18:47 来源: 记者:留李涛 李烨

提到汪星人

大家一定会想起它们的可可爱爱

不自觉地想要亲近它们

But

近年来

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

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问题时有发生

从2020年11月1日起

《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在全市正式开始实施

11月12日晚上,景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东方广场开展犬类管理新规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册,在了解了《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部分内容后,大部分市民表示支持。

市民陈丽燕:

我非常支持,生活中碰到大型犬只会非常害怕,现在出了这个文明养犬的规定,对我们市民来说是非常好的。

市民陈慧敏:

我们爱狗人士要更有责任心的养狗,要更加爱护狗狗。  

《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共三十九条,涉及到养犬管理的方方面面,重点围绕解决养犬安全、卫生、扰民问题等方面内容进行立法,明确了个人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除因导盲、导听、扶助等需要饲养大型服务犬的残疾人外,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

大型犬是指成年身高在60厘米以上或者体长85厘米以上的犬类,包括阿拉斯加雪橇犬等大型犬种。烈性犬则指犬性狂燥、凶猛、具有攻击性且体型较大的犬类,主要品种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等51个犬种。

《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意味着养犬人士对自身的养犬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管办工作人员季云蔚说:“新规对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种类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对违规养犬的行为处罚更为精准,对违规养犬的处罚金额也更为具体,可以说新规从养犬的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具体规范,让执法者有法可依,让养犬者更加文明。”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能形成“文明养犬”的观念

自觉遵守养犬管理规定




标签:

责任编辑: 杜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