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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22-03-15 17:16 来源: 记者:潘柳清 留李涛

近年来,景宁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工作主基调,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我县放心消费建设、消费投诉举报处置等工作,切实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消费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接连走访了县内多家超市以及商场柜台,针对牌号为304材料制成的不锈钢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比较试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叶伟丽告诉记者,304不锈钢材料制作成的产品在群众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需求量较大。

此次共抽检了15个批次不锈钢产品,封条后统一送往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比较试验。结果检测于3月14日正式公布。叶伟丽说:“此次抽检的15个批次不锈钢产品,合格为14个批次,合格率为93%。其中不合格批次是(六格)不锈钢快餐盘。”此次比较试验检测结果也将会发布在景宁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公示,并对不合格的产品立案查处。

产品质量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除了对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者投诉热点等多样产品中选择一类进行一到两次的比较试验外,县市场监管局还通过对经营者加强宣传指导,要求经营者主动向社会作出证照齐全、产品质量安全、有清晰追溯、有明码标价、有公平计量、有纠纷快处等承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放心消费建设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则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市场监管局会议室内,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的工作人员通过投诉举报数据,对我县三家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政约谈与指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


2018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餐饮、电商平台、民宿行业进行约谈,并重点对放心消费商圈、放心消费乡村区域主体进行集体约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能力。目前,共开展行政约谈19场次,约谈企业1035家。



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在消费维权处置工作中,坚持以“件件有处置,事事有回音”为基础,通过畅通渠道、专人处置、限时办结、健全机制等方式,提升消费维权处置能力,促进消费公平,提高处置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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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嫣红